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浙江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诚信自律建设,增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能力,提升行业公信力与服务能力,促进招投标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本协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登记,信息真实
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办理登记及变更手续,所提供的材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
二、遵纪守法,践行核心价值观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坚决抵制失信行为,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争做信用体系建设的践行者与守护者。
三、自觉接受监管,规范运作行为
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坚决抵制行业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四、健全内部治理,完善运行机制
以章程为核心,建立健全民主议事、科学决策和规范运行机制,持续优化治理结构。发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作用,提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严格依章办事,强化制度执行力。
五、保障合法权益,规范人事管理
依法维护会员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营造公平、和谐、有序的内部环境。
六、规范财务管理,确保公开透明
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与监督机制,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经费来源与使用符合规定,依法纳税,杜绝违规行为。
七、坚守公益属性,提升服务质量
恪守非营利性与服务性宗旨,结合招投标行业特点,为会员、行业提供专业、规范、高效的服务。不强制入会、不违规收费、不非法集资,严格按章程开展业务活动。
八、推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登记信息、章程、组织机构等信息,提升透明度与公信力,自觉接受政府、会员、公众等各方监督。
九、强化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积极引导行业诚信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建立招投标行业信用管理制度与职业道德规范,促进行业规范运作、协同发展。
十、营造诚信文化,塑造诚信品牌
持续开展诚信宣传与教育活动,培育行业诚信文化,拓展诚信服务内涵,创新服务方式,提升诚信服务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打造具有公信力的行业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