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创 “争议评审+仲裁确认”模式,高效化解建工纠纷,首案评审不到40天办结
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管理协会是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常务理事单位,2005年成立,由原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合并组建,为具备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获评5A级社会组织,是温州工程招投标、造价领域核心行业组织。
来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管理协会



近日,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办结全省首例“争议评审+仲裁确认”争议评审项目。该模式巧妙融合行业专业性与仲裁强制力,发挥“一裁终局”优势,大幅降低企业维权成本。这也是协会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仲裁委员会签订《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作备忘录(试行)》后交出的首份满意答卷。
根据《关于在全省房建市政工程推行无争议价款结算支付的意见》(浙建〔2025〕3号)以及《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评审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建站办〔2025〕21号)文件精神,协会于2026年3月正式出台《温州市建设工程合同争议评审规则(试行)》《温州市建设工程合同争议评审员管理办法(试行)》《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评审收费指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形成覆盖争议评审全流程的制度体系,同时向社会公布。协会开展争议评审业务,并与温州仲裁委对接,形成“争议评审+仲裁确认”全流程闭环解纷模式。
该案系我市某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因招标范围界定产生造价分歧,当事人委托协会开展争议评审。经当事人同意,协会从专家库中精准选定工程造价、技术及法律专家组建评审组。评审组围绕争议焦点逐项核查、充分论证,严格按照程序,先后于5月13日、6月11日组织质证和评审会议;在征询当事人意见并经协会专家组审查后,于6月17日正式出具争议评审意见书,整个评审历时不到40天,顺利解决了困扰当事人多年的难题。为保障争议评审的法律效力,协会提议当事人做仲裁确认,并主动对接沟通,温州仲裁委于8月作出仲裁确认。此案全程不公开审理,既保护企业商业机密,又避免“赢官司、丢生意”的困境,真正实现了低成本、高效率、保合作的解纷效果。该案标志着我市“调仲诉”衔接的建工纠纷治理新格局形成,为全省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实践样板。
目前,协会已组建由142名专业人员构成的争议评审专家库,面向社会接受当事人争议评审委托,并与温州仲裁委建立衔接机制,打通“争议评审→仲裁确认”的全流程通道。截至目前,协会已承接争议评审项目8个,涉及合同总额近47.68亿元,争议标的造价约2.66亿元。
下一步,协会将以全省首案办结为契机,深化落实备忘录各项工作要求,持续完善“争议评审+仲裁确认”、“争议评审+司法确认”模式,推动行业专业性与法院、仲裁委强制力有机衔接,进一步丰富多元解纷体系实践路径,为建设工程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温州经验”。
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管理协会是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常务理事单位,2005年成立,由原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合并组建,为具备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获评5A级社会组织,是温州工程招投标、造价领域核心行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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