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创新实施“三段式管理法” 切实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质效
奉化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单洋
近年奉化市公共资源交管办以科室职能调整优化为抓手,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模式改革创新,切实加强项目交易全程监管和分类管理,较好实现了交易项目经济和效率“双赢”的目标。主要做法是:
一、标前优化预审管理。
抓好项目前期预审服务做到提前介入、主动对接,积极组织部门联合会审,强化合法合理性审查,靠前解决项目实施难题,协助招标人确定最佳交易方案和交易方式,为项目顺利推进打好基础。例如年初对照本年度全市重点、民生实事工程清单和项目开工计划,倒排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招标进度,主动沟通项目实施单位,指导项目前期招标准备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保障项目尽快、顺利进入招标环节;再是根据项目性质实行分类管理。依据不同的要求把项目分成大、中、小型项目、特殊项目、应急项目和零星项目并制定不同的交易管理办法做好制度保障,制定实施《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等系列规范性文件。
二、标中强化规范操作。
建立3+X联席机制,强化项目标中监督管理,协调处理各类问题,及时解决交易中各种突发事件,遏制不良情况发生;建立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依据出台的各类交易管理办法,明确招标人、代理机构及各当事人行为规范,减少现场争议。去年来,共化解现场重大争议8次,化解率100%。
三、标后深化监督检查。
制定出台《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考评办法》,明确考评细则,从项目前期、现场交易和合同履约各环节入手,加强诚信管理;加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当事人分别作出停接业务、限制进场、上“黑名单”等措施,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去年来,共调查案件14起,查处7起,处理5家单位,10余家单位被限制进场,1家代理机构被停接奉化市业务1年。
通过“三段式管理法”,奉化市强化了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管办综合协调、监管职能。
来源:《浙江省招标投标》总第三十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