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创新有为 透明高效 打造全市规范统一、共享共用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衢州市监管办 樊燕华
今年以来,衢州市监管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供给侧结构性、“放管服”等改革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撸起袖子加油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倒逼效能提升、服务优化,全力以赴开启、推动和落实各项工作,为打造全市规范统一共享共用的公共字眼交易平台注入新动力、新活力,释放新能力。
一、凝聚共识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
按照李克强总理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尽快建起来、系统连起来、数据用起来”的指示要求,以“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为实施路径,以信息化驱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化整合,坚持开放共享、深度融合、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打造全市规范统一的共享共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是公共资源“应进必进”。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继续推动分散在各主管部门的公共资源项目逐步整合纳入市交易平台进行集中交易。适时开展公共资源项目调查,对公共资源项目进行重新梳理。二是专家资源“有效配置”。按照全国统一的专业分类标准,整合全市专家资源,并提升专家库软件功能,实现市域范围内省库专家资源的细化管理和高效利用。在维护使用好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衢州子库的同时,继续吸纳稀缺专业专家入库,完善专家“一标一评”日常考核和专家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三是交易流程“优化再造”。在严格执行省以上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进行优化,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交易中心设置新增公共资源项目的交易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活动的效能。
二、顺势而为打造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充分发挥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枢纽作用,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加快开发应用衢州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一是加快系统开发。市本级在完成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基础上,推进行政监督平台和监管系统协调办公平台开发,并加快推进县(市、区)市场主体、专家等相关子库建设。二是加快功能完善。根据各县(市、区)公共交易的实际需要,在现有系统的基本架构基础上专门开发符合实际的林权等交易子系统,设置工程建设项目个性化网上交易大厅等,实施开标、评标过程网上直播,在线实时观看开标数据,开评标情况实时播报。三是加快系统应用。推进各县(市、区)、集聚区电子招标投标的信息化建设,督促各地尽快与市本级系统实施对接、互联互通。扩大远程异地评标应用范围,在与省内其他市、县成功运行的基础上实现市内市与县、县与县远程异地评标平稳运行。四是加快日常考核。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第二阶段工作为契机,加快制定考核细则,加强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推动国家、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考核情况每季度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属地县级政府。
三、创新理念完善公共资源监管服务机制
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管是一项综合、复杂、长期的工作,随着经济发展和公共资源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要实现全市公共资源高效配置全覆盖,实现区域联动,重心下移,不断提升监管部门的承载功能和服务效能,积极践行“最多跑一次”等服务理念势在必行。2017年,积极转变思路,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拓宽服务渠道。对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结构、工艺较为复杂、一次性投资较大的,EPC、PPP、战略合作协议、成立项目公司、招商引资项目等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辟招投标绿色通道,建立项目库,按照时间节点,倒排计划,全程跟进,帮助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发包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丰富交易方式。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按程序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与项目性质相宜的交易方式。三是健全协调机制。探索建立重点项目招标文件审查制度,组织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发改、财政、法制办等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对项目的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投资大额性,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办法以及拟采取的交易方式,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四是提升服务水平。协助发改、财政、评审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对影响工程实施效率的问题,会同市监察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高效实施。
四、深度融入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监督管理
树立“全市公共资源配置监管一盘棋”思想,强化团结协作意识,建立完善合力监管长效机制,大力实施联合一体监管,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重拳出击,共同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一是注重凝聚“一办三中心”整体合力。强化“一办三中心”工作交流联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随时召集,及时总结交流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公共资源配置活动提速提质提效。二是注重凝聚监管办与各行业主管部门横向合力。建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常态化机制,会同住建、交通、水利、综合执法、审计等部门,对政府工程、重大项目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抽查,重点加强对业主单位履职的督查,建立与纪检监察、检察院的工作交流机制,严厉打击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注重凝聚市县两级监管办纵向合力。加强全市不良行为记录统一管理,利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加大对招标代理、监理、施工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四是注重凝聚“亲”“清”并重的监管队伍力量。围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化改革,督促干部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推动惠企政策落实,既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又要坚定不移地查处资质挂靠、围标串标、违法转分包等违规违法行为,努力打造一支忠诚高效干净担当的监管干部队伍。
来源:《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会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