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化县:首例失信被执行人被取消投标资格
近日,开化县芹阳新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景观市政工程施工开标过程中,发现了一起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的情况。根据招标文件条款,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废标处理。这也是该县发现的首例失信被执行人参与交易活动的案例。
2018年6月,开化县监管办与县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当事人的行为。《通知》规定,业主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交易主体的信用信息,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以及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等,拒绝其参与本县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有效应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有利于建立健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高效、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