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
2026年10月10日 星期六
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简介协会章程组织架构协会领导秘书处专委会规程会员管理制度会费收取及管理办法内部管理制度
资讯中心
协会动态党建工作招投标动态政府采购动态清廉建设项目信息
政策法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学习园地
政策解读理论探讨实务问答
协会活动
协会活动线下培训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会员中心
在线入会诚信创优会员风采在线投稿会员名录供求平台
在线培训

六部门发文倡导质量优先评标原则 严防恶性低价竞争

  • 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
  • 浏览量:3
  • 发布时间: 2020-06-02

  为了进一步优化节能环保领域市场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公正参与竞争,推动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和全国工商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20〕79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从四方面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一是进一步开放重点行业市场;二是持续完善招投标机制。倡导质量优先的评标原则,鼓励适度增加技术标权重,严防恶性低价竞争。招投标活动中不得设置影响民营企业准入的限制性规定,不得设置与节能环保业务能力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不得设置明显超过项目需求的业绩门槛。各地不得以签署战略性合作协议等方式,为特定企业在招投标中谋取竞争优势;不得设置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等;三是积极兑现对企业各项承诺;四是支持参与补短板强弱项工程建设。

  在完善稳定普惠的产业支持政策方面,《实施意见》要求鼓励参与节能环保重大工程建设;贯彻落实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

  在推动提升企业经营水平方面,《实施意见》要求提升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推进商业模式创新;督促企业守法合规经营。


联系我们
Tel:0571-81060871
Email:zjtba@sina.cn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2楼

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小程序

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公众号

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 版权所有ZheJiang province Tendering & Bidding Association‌ © 协会易 技术支持浙ICP备12039346号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085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