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按政府采购、招投标做好公路水路基建项目审计
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可以直接实施或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要求选择社会审计机构,于2023年1月17日施行。
《办法》规定,内审机构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可以直接实施或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的,内审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要求选择社会审计机构,并对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
在业务管理审计的主要内容方面,《办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及设备采购等事项是否进行了招标投标,招标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涉及政府采购事项是否按规定程序组织采购。招标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是否规范,招标人代表条件和行为是否规范,评标报告审查是否严格。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及设备采购等事项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合同形式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是否得到全面履行。价格、质量、进度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规定。有无支解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
《办法》规定,材料、设备等是否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进行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维护和结余处理等是否合规、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