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湖区:发挥政采政策功能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西湖区财政局强化政府采购政策供给,督促采购单位贯彻落实营商环境“一号工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等政策要求,细化具体落实举措,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多方位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业务指导,线上线下组织采购单位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6次,重点对规范采购预算编制、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进行解读。督促采购单位在制定采购需求、履行采购义务、落实采购政策等方面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二是持续夯实政府采购助企政策。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将政策控制功能嵌入到预算一体化和交易系统,从源头上预警督促采购单位严格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政策,有力支持了中小微企业发展。并提高预付款比例,缩短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由30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加快中小企业资金回笼,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根据目前浙江省发改委无感监测数据显示,西湖区中小企业中标金额项目占比达90.4%,合同预付款平均比例达40.6%,采购结果公告平均时长13天,各项指标均达满分。
三是落实消费帮促脱贫地区政策。积极履行财政部门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组织职责,要求采购单位按照大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截止目前,西湖区通过“832”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专门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交易额达177.8万元,采购额全市第一,切实提高对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消费规模,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