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
2026年10月11日 星期日
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简介协会章程组织架构协会领导秘书处专委会规程会员管理制度会费收取及管理办法内部管理制度
资讯中心
协会动态党建工作招投标动态政府采购动态清廉建设项目信息
政策法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学习园地
政策解读理论探讨实务问答
协会活动
协会活动线下培训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会员中心
在线入会诚信创优会员风采在线投稿会员名录供求平台
在线培训

工信部拟出台办法规范通信项目招投标行为

  • 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
  • 浏览量:8
  • 发布时间: 2013-05-14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近期将出台,拟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

  针对通信工程服务类招标存在的强行压价的现象,《办法》拟规定,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在开标时公布。标底只能作为评标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条件。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法》还要求,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今后三大运营商的招标行为将进一步规范,强行压价现象将得以改善,有助于设备供应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利好大型设备供应商。

  据悉,去年10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第82条规定,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


源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记者:张静远

联系我们
Tel:0571-81060871
Email:zjtba@sina.cn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2楼

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小程序

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公众号

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 版权所有ZheJiang province Tendering & Bidding Association‌ © 协会易 技术支持浙ICP备12039346号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085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