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湖“三权制衡”让工程建设招标更“阳光”
近日,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从该镇规划建设局分离出来,归入到社会事业发展局。这一机构归口的调整,标志着独山港镇招投标工作“三权制衡”机制正式实施。
据悉,为完善镇(街道)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今年,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该市镇(街道)招投标平台实施“三权制衡”机制,即对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三个重点环节“招投标管理、现场管理、工程核算资金支付”实施分离并且互相制衡。按照规定,各镇(街道)必须组建“两办一中心”,即招投标中心、项目管理办、工程核算资金支付办,将项目前期的招投标工作、项目推进中的现场管理工作、项目结束后的工程资金结算支付工作相分离。独山港镇此次机构的调整,正是将3个部门彻底分离开来,由不同部门进行分管。
新仓镇作为“三权制衡”的试点镇,较早完成了组织机构改革,同时进一步明确了3个部门的不同职责。新仓镇招投标负责人刘岗说,“三权制衡”机制未实施前,招投标管理、工程现场管理和工程核算资金支付职责主要由镇(街道)规划建设办一个部门负责,权力过于集中。“三权制衡”后真正实现“管”、“办”分离,同时还形成了权力主体间的相互制衡,有效降低了岗位廉政风险。刘岗介绍,现在3个环节的工作完成后须进行交接,后面的环节如认为前面环节的工作有缺失可以拒绝接受或者勒令整改。前段时间,新仓镇大利村申请“一事一议”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招标,工程核算资金支付办发现招投标中心接受的道路硬化量测算不够细致,有可能导致预算与实际偏离大,于是要求重新测算,确保准确预算,避免了财政资金流失。
“三权制衡”不仅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同时还有效提升了工作水平。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负责人表示,实行“三权制衡”制度后,项目招标、管理、资金支付由3个不同部门独立运行,各部门的权责更加明确,操作流程更加细化,操作人员也更加专业,有效提高了项目规划、招投标、施工现场管理和资金支付管理等各方面的专业化水平。就项目招投标工作来说,以前项目受理到开标平均一个月才能完成,现在平均每个项目的招标时间可以缩短到20天。
此外,项目结算、审计和资金支付由工程核算资金支付办公室负责后,使镇(街道)财政办能更及时、更全面地掌握整个镇(街道)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根据需要统一筹集资金,统筹安排项目资金,使资金利用更科学、更合理,有效提高了镇(街道)财政资金的利用率。
来源: 嘉兴在线-嘉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