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绍兴市公管办采用“两制两法” 加快项目招标进程
近几年,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与完善监督制度,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度框架下不断挖掘潜力,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开启“快速通道”,有效缩短了项目招投标工作周期,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效率。
据对2013年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抽样统计,200万以下的项目,招标文件进入公管办(交易中心)至预中标人确定平均时间为10.7天;200万以上的项目,上述平均时间为26.8天,如剔除因业主单位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标底审核、人工调差发生变更等自身原因而发布补充答疑公告导致开标时间延长的项目,则平均交易时间仅为24.1天。而周边地市和传统做法200万以上的项目此环节交易周期在30天以上,我市平台的交易周期相比周边地区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压缩。
市公管办和市交易中心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施行限时办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绍兴本地实际,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交易流程,尤其严格规定了各流程环节之间的办结时限,对项目进场至中标人确定各环节进行“节点”控制,着重加强内部文件流转和处理时限。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如招标文件发出到投标人提交标书截止之日不少于20日之类的刚性时限,其余环节之间时限尽可能进行缩短。如招标文件进入市公管办完成备案后,大多即时通过交易系统在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最长不超过半个工作日。又如项目开标评标会议结束至中标公示,以往有的要二、三天时间,而现规定即时在平台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所需手续另补。
二是推行网上办理制。近几年,市公管办不断推进平台信息化建设,拓展电子招投标应用范围。实行电子招投标以后,招投标程序通过管理系统网上运行,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网上提交相关备案审批申请,监督机关严格按照系统已设定好的招标投标程序进行审核监管,招投标双方使用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发布与答疑等工作,有效地节约了信息交换的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缩短了工作周期。
三是实行并联办理法。对于部分工期紧,有特定要求的工程项目,市公管办提前介入提供政策咨询与管理服务,在项目进行土地、规划等审批程序办理过程中,经国土、规划等部门书面证明后,允许招标人提前启动招标程序,同时进行招标相关手续办理, 2013年全年采用并联办理的共计60个项目。交易中心则在规定时限内尽可能加快办理,对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即使周末或节假日也加班加点提供开标评标服务。2013年,市公管办及交易中心为保障部分重点民生项目或应急性项目及时推进,采取由招标人和各投标单位提出要求并承诺,还对12个项目突破刚性时间限制,在招标文件发出后不满20日即提前进行开标定标。
四是落实简易发包法。2010年7月,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制定出台《关于印发《绍兴市区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市公管委[2010]1号),对市区单项工程预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在接受报名之日后的7天即可举行发包会议确定中包施工单位。近年来,公管办狠抓落实,积极实施和推行这一办法,简化了手续,节约了时间和成本,此举受到了建设单位欢迎。
目前虽然仍有反映项目招投标周期较长,但一些项目时间拖长,主要原因是进入交易中心之前的环节,涉及建设单位和有些项目管理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要克服这些现象,还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继续共同努力。
《浙江省招标投标》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