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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将试点“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 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
  • 浏览量:9
  • 发布时间: 2014-08-20

新修订的《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首次把园林绿化工程纳入条例调节的范畴,同时条例明确提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信用信息。”由于历年来对园林绿化市场相关管理法规滞后和管理边缘化等原因,对园林绿化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相当滞后,在抓紧推进园林绿化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在条例实施前制订并公布“负面清单”,对参与本市园林绿化工程投标的企业,对“负面清单”的行为逐条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作出相应的承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招标企业的“负面清单”的承诺进行事后抽查监管,对不诚信承诺的招标企业,纳入招标企业“黑名单”加以重点监管。

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的思路是: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加快政府监管职能转变,构建准入清晰、公平透明、监管有力的运行新机制。

对于守信企业来说,又有了一项新的改革红利。日前,园林绿化招投标监管部门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探索负面清单、监管清单管理制度,抓紧制订并及时对外发布“负面清单、监管清单”管理模式。把市场行为的主导权更多交给市场,确保程序规范、公开,企业行为诚信,以规范监管行为,优化园林绿化建设市场环境。


信息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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