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化监管办“四调整”服务项目建设
为服务国家公园建设,推进“大干项目干好项目”,开化监管办立足本职工作,审时度势,及时做出“四调整”:
一是调整分工。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三定”方案的重新公布,发文调整本办领导分工;认真对接市级、县级考核,结合监管重点,制定项目(工作)责任分工抓落实安排,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责任到领导、到科室、到人。
二是调整思路。通过走访调研,收集意见,查找问题,并结合县“两会”期间关于项目建设的建议意见,对2015年公共资源配置监管体制改革的思路进行再梳理、再调整,重点突出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编制和项目督查,力求创新,推进针对性改革措施。
三是调整制度。分析研究以往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在实践运用中出现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与时俱进的补正意见,着手调整修订,力求评标“一把尺”的规范化、模块化,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调整重心。去年致力于“简政放权”,今年侧重履约监管,通过推行项目管理后评价制度实现监管重心的转移,从现场监管移至履约监管环节的强化,制定本年度标后履约项目专项督查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动真格”:督查频率要高、措施要严、打击要有力。
作者:浙江省开化县监管办程向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