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款存放新政推出后 庆元公款存放开出第一标
为确保单位公款存放资金安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效益”的原则。3月29日下午,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一场特殊的竞标正火热进行。这是公款存放新政推出后,该县公款竞争性存放开出第一标。
据悉,2015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以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确定银行。为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及公款存放管理,提高资金效益,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2015年9月22日,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庆元县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今后公款存放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公款存放范围包括单位新开设银行结算账户以及存量账户变更开户银行和暂时闲置资金定存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总金额达100万(含)人民币以上的,应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确定公款存放银行。
此次对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基本结算账户开立项目进行招投标,浙江庆元泰隆村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元县支行、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元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元县支行、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庆元县支行等6家银行参与投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依据招标文件对6家银行的服务理念和目标、组织实施方案、服务质量方案、服务承诺、业绩、纳税、考核、资信、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定,最终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总分84.8成功竞得该项目基本结算账户开立中标资格。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胡光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