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衢州市积极开展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
2月17日,衢州市监管办联合市发改委、法制办等部门下发《关于做好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衢监管办发〔2016〕4号),在全市组织开展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次清理工作范围涵盖自2012年以来涉及到招投标的各类文件、规定、办法、纪要、抄告单。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本地区、本部门发布的招投标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坚决纠正通过规范性文件违法设置审批事项、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以及其他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内容。目前,各地已基本完成自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上报清理意见等环节。全市共清理文件133件,其中拟有效的83件、拟修改的6件、失效的15件、废止的29件。5月份,市监管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向省里上报现行有效文件目录,同时认真做好清理后有效文件的汇编。今后,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通过省级人民政府网站或省发改部门和法制部门门户网站公布的招投标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监管的依据。
(衢州市监管办 刘霞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