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舟山市将实施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全流程改革
根据“树标杆、补短板、求突破、走前列”大行动的部署,补好“效率”短板,在打造审批环节最少、速度最快、效率最高的城市上寻求突破、走在前列,我市制定了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实施办法。这种新型审批制度是对房地产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流程进行优化再造,项目核准(备案)、项目报建、土地征转用与出让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需要同步进行,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联审联办、全程监管和高效服务,确保从核准或备案到施工许可证办理全流程(含中介技术服务)不超过50个工作日。新型审批制度建立并实施“承诺+备案制”,推行联合评审评估,对办理机构数量不足、业主选择余地较小的中介服务事项,从受理文本到部门完成审批全过程打包,限时在捆绑承诺时限内完成。此外,新型审批制度还打破了不少前置条件,多项建设前的费用也松绑后移到项目竣工验收前缴纳,暂停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减免工业项目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减轻了企业的资金负担。
(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