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舟山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三大机制助力“三最”区打造
一是实行“容缺受理”制。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允许一边补充材料,一边审批,打破了原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再受理”的传统,为企业和群众开辟了一条行政审批的新“绿色通道”。
二是实行“窗口无否决权”制。规定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办事群众咨询、服务对象申请诉求时只能行使“行”、“怎么办”的权力,不能行使“不行”、“办不了”的权力,做到“不设路障设路标”,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
三是实行“星级服务”制。通过对不同类型审批事项的星级划分,设定不同的要求,最高星级要求能实现审批事项办理“零上门”。该机制拓展了网上审批功能,进一步实现行政审批的提速增效。
(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 普陀区审招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