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丽水龙泉:实施“四个监管” 规范公共资源交易
近年来,龙泉市以全面打造新时代“两个健康”示范区为目标,以强化制度监管、数字监管、项目监管、人员监管为路径,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水平,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切实维护交易市场秩序,全面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不久前,该市获评首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百强县,成为全省仅有的2个获此殊荣的县(市、区)之一。
一、“制度监管”立规矩。全面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制度建设,出台《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平台建设要求、交易流程、各方主体人员的管理和职责都进行了统一明确:明确招标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负总责,进一步确立招标人的主体责任;在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开展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结合采用视情况会审和强化内审机制等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管理。该《办法》自今年4月开始实施以来,已开展招标文件联合会审9次,有效提升了监管水平。还先后制订《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管理办法》、《评标区域管理规定》、《开标区域管理规定》、《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及办事流程一次性告知清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制度(2022 版)》等相关管理制度,安装使用音视频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现场管理。
二、“数字监管”提效能。全面启用丽水公共资源电子交易2.0系统应用,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市政房建施工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审标准机位和政采云不见面开标评标系统标准机位。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也无需递交纸质标书,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在线质疑及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线回复等操作。开标过程全程留痕,投标人足不出户可以完成项目的投标,真正实现投标“不出门”、开标“不见面”。今年以来完成交易156宗,累计交易金额5.8亿元,节约资金0.33亿元,增值资金0.05亿元。
三、“项目监管”降成本。出台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通过招标制、考评制、淘汰制,对招标限额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2021年各中介机构共承接限额以下项目4910个次,节约资金1780万元,淘汰各类不符合服务标准的中介机构16家。制订出台《龙泉市小额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龙泉市小额建设项目简易招标操作细则》和小额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全面加强小额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限额以下建设项目发包程序,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今年以来,共完成限额以下发包项目205个,累计交易金额9963万元,节约资金875万元。
四、“人员监管”强服务。对全市199名代理从业人员进行从业素质提升考评,通过在线培训、在线笔试考试、在线题库考试等“三道关”,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场交易。推行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记分管理制度,要求记分达到一定分值的代理机构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进场交易。2021年有14家代理被记分,总计记分48分。经过一年的规范管理,今年1-6月,仅有3家代理机构被记分7分,1家代理机构被加分2分,中介代理进场行为进一步规范。严格评标专家管理,启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门禁系统,评审专家需在门禁机上刷身份证才可进入评审室;实行评标专家“一标一评”制,1-6月共有10位评标专家因请假等原因上报省发改委给予扣分,进一步规范专家评标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