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舟山:贯彻落实政采新规 提升服务水平
今年以来,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省、市关于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减负强企、稳住经济等6个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文件,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幅度,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20%给予扣除。鼓励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下调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建议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对中小企业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原则上不低于20%,建议采购单位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同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办法及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重大项目的招标采购。
二、市县协同推进,实现“不见面开评标”。坚持全市“一盘棋”原则,部署“不见面开评标”系统建设。按照协同推进、各自实施的原则,实现市县两级政采云开评标系统迭代升级,做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监管闭环式一体化运行。完成从项目受理到资料整理归档等9个主要阶段的标准化建设,推动信息数据共建共享、互联互通,采购交易降成本、不用跑,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交易规则与实际操作统一,减轻企业负担,实现“投标不跑腿、交易不见面”。同时与岱山县分中心联合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通过数据共享、视频会议系统、电子签名等数字化手段,在市县两地协同推动下,顺利完成岱山县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成功实现全市首例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
三、规范内部管理,做好调查研究。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舟山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调整新标准化采购文件范本、委托协议范本,拟定《关于拟实施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情况报告》对本年度拟实施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以及拟采用的方式、可能存在的问题、建议等进行梳理汇总,按计划逐步开展框架协议采购走访调研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专题研讨会,市中心及各县(区)分中心政府采购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加强市县(区)两级联动。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采购流程,规范采购程序,制定并印发《集中采购项目主要流程及注意事项》。
根据《营商环境“无感监测”指标有关情况通报》,今年上半年,舟山市政府采购全程无纸化投标(响应)率指标排名全省第一,中小企业中标(成交)项目金额占比排名全省第一,中小企业中标(成交)项目数占比排名全省第二,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