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求招投标有关规定清理意见座谈会在杭州召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12]21号文件)关于全面清理与招投标有关规定的要求,国家发改委于今年6月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抓紧开展招投标有关规定清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2]1466号文件),省发改委以浙发改法规[2012]824号文件转发了《通知》,并对我省招投标有关规定的清理工作作出了统一部署。
受省发改委委托,2012年7月27日下午,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邀请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单位的负责人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会议室举行“征求招投标有关规定清理意见座谈会”。省招投标协会陈祥鹏副会长、省发改委法规处王叶青处长、赵期华调研员、委重点办孔德泉副主任、省招标办陈昇副主任、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仲尧副主任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省招投标协会许德俊常务副秘书长主持,王叶青处长和陈祥鹏副会长在会上发表了讲话。
各代理机构和投标单位的代表都作了认真的发言,大家一致认为这次清理工作很及时也很有必要,是贯彻落实《实施条例》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位代表联系实际,着重谈了我省各地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中许多不合理的、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规定的一些做法、规定,特别是对有些地方的地方保护、限制外来企业竞争、加重企业负担等做法反响很大。
王叶青处长根据全省清理工作的部署强调,这次清理工作要本着开门清理的原则,希望大家积极向政府建言,从而为这次全国统一行动的清理工作以及我省规范创新招投标试点工作献计献策作出贡献。
陈祥鹏副会长最后作总结讲话。他充分阐述了这次招投标有关规定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介绍了国家和我省对清理工作的原则、要求和工作安排;他对各位代表的发言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要求协会秘书处把大家的意见汇总整理后上报省发改委,供主管部门作决策参考,同时也表示欢迎大家会后继续向协会反映这方面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