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经济导报:浙江三年建联保,企业行业奔双赢
联保机制实现了一次缴纳取代多次缴纳,降低了投标交易成本;由统一取代分散,进而规范了投标保证金的缴付和退还行为;整体自律取代了松散监督,推动了行业诚信自律建设;更加保密,降低了围标串标的潜在风险。
对联保机制未来的发展方向,浙江省招投标协会已经提前进行了筹划。联保机制今后要与全省电子化招投标平台相衔接,研究采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实行电子化联保证明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吴渊
自国家规范与创新招投标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为有效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进一步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减轻投标企业负担,促进投标企业诚信自律,规范和创新招投标机制,浙江省在省重点建设项目中试行了投标保证金联保机制(简称“联保机制”)。这是对招投标机制的规范和创新。
前不久,浙江省招投标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联保机制”是指符合参加联保条件的企业,根据企业资质和信用等级向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交存一定额度的联保保证金。该企业在参加省交易中心进行的省重点建设项目投标时,可以提供由省招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投标企业参加联保机制须具备3个条件。首先,联保企业必须是省招标投标协会会员单位。其二,联保企业必须是具有一定资质和信用等级的单位。第三,联保企业近两年内没有在省重点建设项目投标活动中因违法而受到过处罚。
“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浙江省的联保机制已经取得了一些经验。”该负责人强调。
分段进行,逐步完善
该负责人表示,浙江是市场经济大省,但近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欧债危机、国内经济增长换挡等综合因素影响,许多企业流动性资金缺乏。然而,在调研中他们发现,相当一部分企业每年都会把很多资金用在投标保证金上,个别企业每年投标保证金甚至多达5亿元。再加上有些投标保证金收取单位退付不规范,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拖延现象比较普遍。这都对企业造成了相当大的资金压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参加投标。为此,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招标办、招投标协会进行了认真调研,并从规范市场监管、努力减轻企业负担的角度开展了相关研究和探索。
记者了解到,联保机制在浙江省的发展完善主要是通过3个阶段实现的。
首先是调研筹划阶段(2010年10月~2011年8月)。由浙江省招投标协会会员单位倡议,受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省招投标协会牵头于2010年10月开始进行投标保证金联保机制的专题调研,并相继召开了专项法律论证会和金融、法律风险研讨会,对“投标保证金联保”机制的可行性、必要性和法律适用性进行了充分论证。
该负责人表示,调研过程中,投标企业都认为这一制度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要求尽早推行。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也认为能减轻企业财务工作,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减少投诉,一致表示愿意配合实施。与此同时,招投标各监管部门对联保机制的做法也给予肯定,并认为可以试行。相关业内专家也表示,这一办法具有创新性,对防范相关问题,减轻企业负担是有作用的,建议试行一段时间后加以总结。
2011年3月中旬,联保机制获得了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的正式批复。浙江省招标办、招投标协会随后成立了专门小组,起草、制订了《投标保证金联保机制的试行办法》和《投标保证金联保机制操作规程》,并多次与各招投标市场主体沟通并修改完善后,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二个阶段是联保机制初步试行阶段(2011年8月~2011年12月)。2011年8月,按照“企业自愿、稳步推进、防范风险、加强管理”的原则,浙江省招标办下发了《关于在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中试行投标保证金联保机制的通知》,在省重点工程中试行联保机制,并委托省招标投标协会为联保机制的管理单位。
到目前为止的第三阶段,是改进完善阶段。该阶段的实质性内容为根据联保机制试行几个月后的情况,浙江省招标办会同省招投标协会通过座谈、调研等多种形式再次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保证金联保试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制订了《投标保证金联保资金管理办法》,并正式推出。这些制度的制订和施行,解决了联保机制试行过程中暴露的细节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联保机制。
降低成本,走向规范
联保机制的4个特点颇值得一说。
首先是一次缴纳取代多次缴纳,降低了投标交易成本。
联保企业按照规定的“联保保证金交存标准”,一次性向浙江省招投标协会交存联保保证金。在参加投标时,提供“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由多次缴纳变为一次缴纳,大大降低了投标交易成本。浙江省招投标协会的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14日,共有8个批次共83家单位申请并获准参加联保机制,其中省内企业54家,省外企业29家,企业资质涵盖公路、铁路、水利、房建、市政等。开具联保证明1252份,开具证明金额93894万元,累计减轻投标企业负担近8.4亿元。
其次,由统一取代分散,规范了投标保证金的缴付和退还行为。
该负责人表示,这里的规范缴付和退还行为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方面是统一缴付。目前在招投标活动的实践中,投标保证金一般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交易中心收取等几种形式,递交和收取的形式也五花八门,也存在一定的资金风险,以往甚至发生过代理机构人员携款潜逃的事件。浙江省招投标协会统一收取联保保证金后,保证了保证金的资金安全,降低了风险。
实行联保机制之前,由于收取单位分散,部分经办人员法制意识薄弱、业务能力欠缺,责任心也不强,没有认真查证保证金的来源,甚至发生个别人员参与、纵容围串标单位不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违法、违规行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银行基本账户汇出,而联保机制规定联保保证金必须从企业银行基本账户汇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协会在收取联保保证金时,严格核对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信息,牢牢把好联保保证金的收取关。
另一方面是统一退还。该负责人称,目前在招投标活动的实践中,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很不规范。联保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联保保证金的退还做出了明确规定,规范了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退付,杜绝了个别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保证金环节谋取不正当利益,减少其参与围串标的机会,提高了围串标的成本。
第三,整体自律取代了松散监督,推动了行业诚信自律建设。
一方面,联保机制促进了参保企业不断加强自身诚信自律建设;另一方面,联保机制通过互相监督、连带责任来控制投标违约、违规行为。联保机制试行办法规定,联保企业须有另一家联保企业作为担保人,一旦联保企业违法、违约,担保企业有义务对该联保企业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总额超出其交存的联保保证金部分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否则,不仅违约、违法企业信用会受损,担保企业信誉也会受到影响,不利于其参加今后的招投标活动。
第四,更加保密,降低了围标串标的潜在风险。
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名单的保密工作是防治围串标行为的一个重要环节。该负责人说,浙江省招投标协会在开具联保证明后,对已开具联保证明的名单严格保密,在项目开标前,才能将已开具联保证明的投标人汇总名单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这种方法隔断了不法之徒获取全部投标人名单的途径,使之无法利用名单进行围串标的相关串联工作,增加了围标串标的难度。
有待扩围,稳妥推进
尽管联保机制在浙江的发展势头不错,然而,这位负责人同时也对现阶段工作的难点进行了冷静分析。他坦言,目前联保机制仅限于在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中试行,尚未在全省推广。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其投标行为遍及全省甚至全国,仅在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中实行联保机制,减负作用有限。
“如果联保证明能在全省通用,能起到的作用更大,效果也更明显。但联保证明要在全省推广适用,涉及到整个招投标机制的改革,难度比较大,规范与创新之路任重而道远。”他表示,下一步阶段性的目标,是争取该制度能在省重点建设项目中全面推行,吸引更多企业参加,也让那些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获得更多收益。
该负责人也表示,当下联保机制的服务效率还不够高。目前联保机制试行期间,为防范、控制法律风险,采用人工手段开具联保证明,企业对本单位联保证明的在用额度的查询也需要与协会联系方能查询。浙江省招投标协会目前正在进行联保机制管理系统软件升级的可行性研究,计划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先开通联保单位网上自助查询使用额度的功能,这个在技术上实现相对比较方便,风险也较低。第二步,是开通网上自助打印联保证明的功能。这一环节涉及到的风险相对比较大,也存在一定技术上的难度,还需要与浙江省招标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联系沟通、衔接系统,并本着风险可控、稳妥谨慎的原则,充分论证,谨慎推行。
对联保机制未来的发展方向,浙江省招投标协会已经提前进行了筹划。该负责人表示,鉴于浙江目前正在进行电子化招投标建设,联保机制的管理也应具有前瞻性,今后要与全省电子化招投标平台相衔接,研究采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实行电子化联保证明。
“目前,协会已经着手开展这方面的可行性研究,软件公司的初步方案正在论证修改。”他说。




